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各类城市道路;
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
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承包工程范围)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
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
单跨跨度40米以内桥梁工程;
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下隧道工程;
公共广场工程;
2、10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
5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
3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
1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
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
3、总贮存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站);
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
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
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热力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三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
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
公共广场工程;
2、2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
1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
1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
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
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
直径1.5米以内污水管道;
3、总贮存容积5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站);
供气规模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
2公斤/平方厘米及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
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下热力工程;
直径0.2米以内热力管道;
4、生活垃圾转运站。
2024-04-22 15:07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的承包范围通常涵盖了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交通、轨道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这些工程都是市政公用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城市的正常运行和居民的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2024-12-30 09:57
市政工程总承包可以不分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2024-04-30 13:40
可以施工分包,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2022-08-10 16:02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据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依据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2025-03-28 17:12
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范围如下所示: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