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具体的工伤赔偿标准为:
(一)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第三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第四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交通费、食宿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第四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第六款,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由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六)停工留薪《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025-12-12 11:58
申领条件是:
1.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2.经工伤行政部门认定(或登记)为工伤,受伤程度较严重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包括:工伤医疗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具备以上条件便可申领了。
2025-06-16 16:25
拥有济南市户籍的居民,想要参团到香港或澳门游玩的话,办理港澳通行证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蓝底,彩色)。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4.旅游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025-03-06 15:08
聚众斗殴致人轻伤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2024-04-30 10:45
当伤势达到工伤员工的九级水平时,其补偿标准大致为以下几项:
首先是九级伤残程度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该金额将根据员工的个人工资情况进行计算,九级伤残可享受9个月的工资待遇。
其次是九级伤残程度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样依据员工的个人工资状况确定,九级伤残可享受2个月的工资待遇。
最后,对于九级伤残的劳动者而言,还有可以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样是以其个人工资作为参考标准,九级伤残程度下可获得8个月的工资待遇。
2025-01-22 15:52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