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025-07-25 08:49
对于宣判后送到监狱的时间规定为: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之后,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2022-10-08 13:39
判决书送达羁押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在正式收监后的五日内向家属发出通知书。
根据我国《监狱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2022-10-29 16:51
判决书送达羁押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在正式收监后的五日内向家属发出通知书。
根据我国《监狱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2022-08-26 10:16
2023-05-27 16:32
案子送达至法院的,若满足条件是可能退回到检察院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属于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