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检察院阶段了符合取保候审办理条件的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所谓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6-09-03 09:43
案件移交检察院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有: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025-07-16 11:15
到检察院阶段了符合取保候审办理条件的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所谓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2025-03-14 09:46
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可以允许的,关键在于其是否符合以下所规定的前提条件:
(1)若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性,那么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2)倘若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产生,此时亦可行使此项措施;
(3)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难以自理,以及正处于孕期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只要能够保证实施取保候审时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同样也适宜采用这种方式;
(4)如果羁押期限已经期满,而相关案件仍然悬而未决,这时为了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就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取保候审了。
2023-03-23 16:18
当事人在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后,若案件移交至检察院是不会再重新收监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2025-02-24 09:22
假设你遇到的情况是,派出所已经为你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那么接下来的刑事诉讼程序是否会将此事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呢?关于这个疑问,我们需要具体分析此案的严重性。
根据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对于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他们需要采取严谨的调查措施,搜集充分的证据和资料以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以及其罪行轻重等关键信息。
当公安局完成所有调查工作并明确案件详情后,他们必须详细记录整宗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每一个微小细节和证据的真实性,然后将完整的案卷材料和你持有的证据提交给他们隶属的检察机关进行最终审核判定。
在移送之前,公安机关还需向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发出警示说明,告知他们这个重要的消息。
如若在调查过程中,公安局发现在事实上无需继续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时,他们应立即撤销此案;
对于已被拘留的嫌疑人,他们应当立即恢复其人身自由,发放释放证明书,同时通知此前负责批准逮捕他们的检察院知悉此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