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劳动纠纷的具体流程: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组成仲裁庭;先行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开庭裁决;当庭调查、主持辩论、裁决前调解;调解不成再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024-04-30 10:26
劳动纠纷仲裁有下列流程:先申请仲裁;然后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的,再开庭,由各当事人质证和辩论;最后由仲裁庭依法调解或者及时作出裁决。如果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受理的,则将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书送达给申请人。
2025-01-04 09:27
劳动仲裁程序如下:
一、申请和受理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开庭和裁决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2024-04-03 13:38
1、劳动仲裁要经过下列程序: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然后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的,再开庭进行审理,由各当事人进行质证和辩论;最后由仲裁庭依法作出裁决。
2、如果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受理的,则作出相应的裁定。
2025-04-17 16:09
1、劳动争议发生(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人;
2025-08-05 11:47
房产纠纷的仲裁程序如下:
1、当事人申请仲裁;
2、仲裁委员会受理后,根据当事人选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3、开庭和裁决;
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