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受贿的行为条件一般是表现为利用职权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单位受贿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4-09-13 10:31
1、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2、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3、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2024-12-18 08:39
单位受贿罪立案条件: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025-03-06 08:56
受贿罪具体从以下四个方面认定:
一、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
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
但不应狭隘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物品,而应看其是否含有财产或其他利益成分。
这种利益既可以当即实现,也可以在将来实现。
因此,作为受贿罪犯罪对象的财物,必须是具有物质性利益的,并以客观形态存在的一切财物。
包括:
货币、有价证券、商品等,另外,对受贿人而言,其所追逐的利益的着眼点,既可以是该财物的价值,也可以是该财物的使用价值。
所以,受贿罪中的贿赂:
财物,从一定意义上说,属于商品范畴。
二、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三、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受贿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受贿论处。
2022-08-12 17:20
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的条件是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明显不当的等条件。注意事项是撤销后,重新作出的新的行政行为不能和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
2026-01-13 10:01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
一是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
二是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
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受贿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因此《刑法》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就构成受贿,而不要求行为人有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个条件。
此外还包括以下两种表现形式:
①收受回扣、手续费。
②斡旋受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