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金可以要回。
办理取保候审的时候交纳的保证金,在解除取保候审措施或变更取保候审措施的时候,通常情况下是要退还给当事人的。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2024-09-25 14:44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2024-12-06 16:5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以下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2022-09-08 10:45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可以退的。 只要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各地公安司法机关收取的保证金数额也可能不一样。并且案件的性质不同、社会危害程度不同,所需要缴纳的保证金数额也是不一样的。
2025-11-07 10:48
关于是否退还保证金问题对于人民检察院不起诉、人民法院终止审理或者判决无罪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否退还已经没收的取保候审保证金问题,应当分析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1、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刑事诉讼法,也未故意重新犯罪,而被没收保证金的,没收的保证金应当退还。
2、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被依法没收保证金的,原则上不退还。
如果被取保候审人确实无罪,且违反规定行为的情节较为轻微,其被没收的保证金可以退还。
2022-11-18 08:46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应当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
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并将指定银行的名称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决定机关作出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的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为其提供保证金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其向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性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