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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二审程序

行政诉讼 2025-02-19 16:51 标签: 行政诉讼 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首先应当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应当全面审查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审查不受上诉人在诉状中止范围和上诉内容的限制。
行政诉讼的二审审理方式可以分为两种:
(1)书面审理。
二审的书面审理适用于一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的上诉案件。
二审法院经过一审法院报送的案卷材料、上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进行审查,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再传唤当事人、证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调查核实,只通过书面审理后,即可作出裁判。
(2)开庭审理。
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与一审相同。
主要适用于当事人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或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 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

刘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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