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企业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公司法务 2025-02-15 15:15 标签: 企业破产 清偿顺序

企业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所需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
3、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企业所欠税款;
4、企业的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谢劲松律师

谢劲松律师

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经济纠纷 损害赔偿 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