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虽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未对具体的伤害后果作出规定,但第二款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严重残疾等伤害后果的刑事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根据伤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罚的轻重成正比的逻辑,可以认为第一款所规定的刑罚就是对应轻伤这种危害结果的。
2、危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若故意伤害行为仅造成被受害人轻微伤,则其行为应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能认为是犯罪。
3、司法实践中对人体伤情进行法医学鉴定的量化标准是《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在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时,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来解决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问题,而在适用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时,应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来解决定罪问题,即伤害后果达到什么程度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025-03-18 15:15
(1)造成一般伤害
(未达到残疾)的工伤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工伤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工伤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的工伤赔偿项目: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工伤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
2022-08-24 11:02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4-10-08 13:55
在传统司法鉴定中,脑震荡并不构成轻伤的范畴。
脑震荡常被归类于轻度颅脑损伤之一,其主要特征在于大脑功能的暂时紊乱而非明显的构造性伤害。
因此,在没有并发明显构造性损坏的情况下,这类损伤可归类为轻微伤,但其程度尚不足以符合轻伤的标准。
脑震荡乃是指因外部强力打击引发的短时间内大脑功能部分或完全丧失的现象。
这种情况通常不会直接造成结构性的损坏,但是由于大脑与人体众多生理器官紧密相关,因此脑震荡所带来的症状可能较为复杂且多样化,例如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视线模糊以及记忆力衰退等等。
当此类症状较为严重且持续时间较长时,便可能会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2022-10-09 08:42
面部伤口4.5公分以上可鉴定为轻伤,不同部位的轻伤标准也不同。轻伤是指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害或短暂的功能障碍。是否构成轻伤应由伤情鉴定部门根据伤情和治疗恢复的情况,按照伤情评定的标准进行专门的评定,委托鉴定机构进行评定。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
2024-11-30 14:57
以下情形属于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