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5-02-05 10:17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仍不履行的,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4-06-05 14:32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阐述了不应采纳行政处罚决定的几种特定情况,例如违法行为是由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犯下的;或是上述人员在实施违法行为时,因为精神疾病或智力障碍而导致其无法辨别或者控制自身的行为;又或者在此两年内,此类违法行为从未被行政机关察觉到等等。
2025-03-30 15:52
2025-04-10 17:19
2025-07-23 15:49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除法律规定的需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