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
2、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共有;
3、宅基地的使用范围有一定的限制,仅限于村民自建房屋和其他附属建设,例如村民居住有关的厨房厕所院墙等等;
4、我国的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的原则,每户村民只能有一户宅基地,而且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5、建造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不得违章建设;
6、村民的宅基地是由个人申请,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2025-09-24 17:14
民法典规定,宅基地可以允许买卖,但只能由本村的村民之间买卖,外村人不能购买本村的宅基地。我国《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进行买卖。
2024-10-12 13:38
宅基地证使用人可以变更。变更宅基地证使用人需要对房屋进行测量绘图,填写房屋产权过户申请;上交身份证、户口本、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及村委会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至房产管理部门与土地管理部门登记核查,核查通过予以变更。
2025-04-03 23:08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025-04-24 09:45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的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关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的强制性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所以非本村村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房不能得到补偿的。因为宅基地买卖只能是本村的村民,不然买卖合同是不可以成立的。
2025-08-22 16:43
农村宅基地最多能批120平方。农村新建房屋、扩建或翻新重建,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120平方,农村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每户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农村联排别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