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监理单位组织,会同设计、监理、施工、勘察、质监站、建设单位共同验收。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025-02-14 13:59
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
验收组成员由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
2025-10-20 17:17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由甲方召集施工、监理、甲方、设计、勘察五方代表组成验收小组,在监督站监督下,由甲方主持。
施工宣读竣工总结报告,监理宣读评估报告,各方根据现场查看和资料情况代表本方表态及提出需整改的意见,会后要提交书面认可书。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涉及金属管道的外防腐层、钢管阴极保护系统、管道设备运行、管道位置及高程等的试验检测、抽查结果以及管道使用功能试验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22-08-12 18:18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即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被组织进行工程验收的人员有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勘查、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
2022-08-05 15:04
单位工程的完工验收一般由建设方主持,由验收小组在当地质量监督站的监督下完成验收,验收小组的成员包括建设方、监理方、勘察方、设计方、施工方的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022-11-21 17:20
分户验收由由项目负责人来组织,在组织的时候,必须要邀请以下几位成员:监督总监、监督工程师、施工负责人、负责项目的经理、施工人员。如果这个小区已经确定物业公司了,那么物业公司也需要安排工作人员参与这次的验收。在验收的过程中需要做记录,同时要填写一份记录表,验收完毕以后要填写汇总表,最后需要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归档,所有信息都要如实填写,不得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