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分公司一样,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范围的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照统一规范、兼顾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利益的原则,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2020-12-24 13:54
分支机构不承担责任。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所有权归属于总公司所有,分公司不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其经营所得归属于本公司,当然其在民商事活动中出现了行政违法,行政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022-08-23 15: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2022-08-11 14:41
拟设立分支机构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资产评估资格三年以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2)有20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包括拟转到分支机构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已设立的其他分支机构的注册资产评估师。
(3)资产评估机构提出申请之日前三年评估业务收入合计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
(4)设立申请日前三年内未因评估执业行为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或者行政处罚。
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6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022-08-24 11:24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2023-06-25 15:50
设立商标代理分支机构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机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批准后,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一、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办公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有三名以上商标代理人;三、注册资本不少于五十万元;四、核定的企业经营范围包含商标代理或知识产权代理业务;五、符合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规定的商标代理组织的总量和要求;六、符合商标代理行业管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