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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保修期规定

建筑工程 2025-01-03 10:10 标签: 保修期 规定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等等。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罗易律师

罗易律师

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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