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县人民政府将征地补偿标准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予以公告;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当事人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被批准后就可组织实施;
4、发放补偿款。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2022-09-02 15:52
1、市、县人民政府将征地补偿标准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予以公告;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2024-04-16 10:01
2025-05-23 15:39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3、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4、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2025-01-15 09:59
1、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2024-08-17 09:09
搬迁补偿款的发放流程如下:
被拆迁人在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就应将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
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给被拆迁人。
农村土地征收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征地告知书-征地公告-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