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性骚扰的证据有人证和物证两种。
1、有目击者的可以其请求帮忙出庭作证;
2、有骚扰短信、邮件等信息,或者视频、录音信息的保存作为证据;
3、收到的与性有关的礼物或他人展示的色情刊物,也可作为证据;
4、长期被骚扰的,有录音或照片的可以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24-12-31 16:12
证明性骚扰的证据有人证和物证两种。
1、有目击者的可以其请求帮忙出庭作证;
2、有骚扰短信、邮件等信息,或者视频、录音信息的保存作为证据;
3、收到的与性有关的礼物或他人展示的色情刊物,也可作为证据;
4、长期被骚扰的,有录音或照片的可以证明。
2022-09-08 16:42
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025-09-18 11:35
可以采取手机录像、录音、拍照、找目击者作证等方式。
找目击者作证,目击者最好是与双方都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如果长期受到骚扰,可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保留证据,拍摄时应注意照片和录像要清晰,图像中跟踪者的面部成像要清楚。
如有录音可以证明跟踪者存在犯罪的意图,就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作出处理。
2022-09-03 13:55
收集被人污蔑的证据,其表现载体可是书证、物证、电子数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因此可以是对方侮辱当事人时的录音录像,也可以找证人作证。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022-08-30 09:22
遭遇电话骚扰,严重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的,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办案方式包括拨打110电话或者直接到当地派出所进行报案。电话骚扰的,涉及侮辱自己人格或者带有恐吓威胁性质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法院进行自诉立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