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侦查思路是以现场勘查为基础,以因果关系为导向,以轨迹侦查为途径,综合运用措施手段。
根据法律规定,侦查是指刑事诉讼中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2024-11-04 10:26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2024-09-25 13:55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监察委、军队保卫部门、中国海警局、监狱侦查部门以及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等8大侦查机关进行。
侦查机关:
侦查机关,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享有国家赋予的侦查权,并对犯罪案件依法进行侦查的专门机关。
2020-09-19 14:13
刑事案件有侦查羁押期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一、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025-09-04 08:49
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侦查的期限,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2024-08-29 13:38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