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后。
行政处罚的罚款缴纳期限是15日,15日未按规定缴纳,作出行政处罚的单位就会发催缴通知书。
除了会收到催缴通知书,还要加纳延迟缴纳的加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九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了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加强对罚款收缴活动的监督,保证罚款及时上缴国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024-05-09 16:40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后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收到复议书15天内起诉,如果直接起诉的,自收到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起诉。
2024-08-29 11:36
行政处罚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要依据听证的情况,作出决定。
至于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会举办之后多长时间之内下达处罚决定没有具体的法条约束。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025-10-14 16:05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被处罚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026-03-19 09:4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执行期限是没有固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了执行的期限,如果行政处罚是罚款类的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是收到处罚决定书15天内缴纳。
2025-03-19 16:43
被行政处罚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