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承包后合同终止的赔偿规定有:承包地被政府划拨造成合同提前终止的,政府应对承包方进行相应的补偿,支付所占承包地的补偿费(按照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计算)、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所占承包土地附属设施配房的补偿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5-04-03 18:04
土地承包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双方协商一致终止的;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成熟的;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落户外地的;承包方无力继续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承包方死亡且无人继承承包的;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征收的;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的。
2025-07-10 11:38
土地承包合同存在以下情形会被认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法律其他规定。
2025-03-29 14:05
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了,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延长承包期限。如果不再承包,则应返还承包的土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2024-07-11 09:14
土地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4-08-09 10:34
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情形: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熟的;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落户外地的;承包方无力继续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承包方死亡且无人继承承包的;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征收的;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