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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招标需要公示吗

建筑工程 2024-10-25 09:47 标签: 公示 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中需要公示,而在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则取决于招标人的自愿和招标文件的约定。

无论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只要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都需要公示中标候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中标候选人的名称、排序、中标价格等关键信息,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等。这是为了保证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防止暗箱操作,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李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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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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