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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协议如何履行,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工伤 2024-10-15 14:21 标签: 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协议应当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履行。劳动者不得与本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其他用人单位任事,也不能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张新华律师

张新华律师

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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