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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期间再犯罪要如何去量刑

刑事辩护 2024-09-26 14:03 标签: 量刑 犯罪

管制期间再犯罪会这样量刑:
(1)新罪被判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直接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2)新罪被判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押执行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满释放后再执行原罪未执行完毕的管制;
(3)新罪也被判管制,与原罪未执行完毕的管制按照限制加重原则决定执行的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史佳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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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雨仁(承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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