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2、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主体要件,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2-10-31 16:10
基准刑,是在不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的前提下,根据基本犯罪事实的既遂状态所应判处的刑罚,是一种刑事术语。基准刑是全部犯罪构成事实所应判处的刑罚。根据《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根据《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2022-09-14 11:49
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30就是减少刑罚处罚的3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罪行,以自首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减少基准刑30%的计算:
1、单个量刑情节的,直接对基准刑按照调节比例进行调节;
2、第1个层面上有多个量刑情节的,部分连乘;
3、第2个层面上有多个量刑情节的,同向相加、逆向相减。
2022-09-14 14:38
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30就是减少刑罚处罚的3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罪行,以自首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减少基准刑30%的计算:
1、单个量刑情节的,直接对基准刑按照调节比例进行调节;
2、第1个层面上有多个量刑情节的,部分连乘;
3、第2个层面上有多个量刑情节的,同向相加、逆向相减。
2022-08-11 16:45
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30就是减少刑罚处罚的3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罪行,以自首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减少基准刑30%的计算:
1、单个量刑情节的,直接对基准刑按照调节比例进行调节;
2、第1个层面上有多个量刑情节的,部分连乘;
3、第2个层面上有多个量刑情节的,同向相加、逆向相减。
2025-05-22 16:00
1、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2、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3、故意杀人罪法定刑: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