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诫的适用对象: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
训诫,是指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对某些违法犯罪分子或者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2025-10-17 11:00
训诫的适用对象: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
训诫,是指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对某些违法犯罪分子或者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
2025-03-14 10:05
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有: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以及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022-08-18 10:20
拘传的适用对象包括:
1、经公安机关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经检察长批准,签发拘传证;
2、根据案件的情况有必要直接采取拘传强制措施的。
2024-08-31 14:39
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有: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以及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025-05-16 16:53
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