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住房是绝对禁止强行拆除的。
当涉及到征收农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时,负责各地事务的地方政府不应采取强制性拆迁措施,而是应秉持合法、公正、透明的原则,向法院提出执行的申请以便确保执行程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对于那些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独立选址的建设项目所需要占用的土地,用地单位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妥善办理征用集体土地的所有相关手续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2025-02-10 16:25
当然可以。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024-09-13 13:43
一般情况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能转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取得政府批准的除外。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取得政府批准的除外,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2025-01-10 14:45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时,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时,需取得土地使用证,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025-11-14 09:02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我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简单扼要地有以下步骤:
1、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2、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3、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2025-05-09 17:09
程序: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