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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未遂怎样判定

刑事辩护 2024-09-19 11:19 标签: 贪污罪 判定

贪污罪的未遂可以按照下列标准予以判定:
1、国家工作人员已着手实施了利用其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取得对公共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张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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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容州丰顺法律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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