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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偷税行为的有什么

其他 2024-09-09 10:37 标签: 偷税

偷税行为有:
一、伪造(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
二、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或不列、少列收入;
三、不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拒不申报;
四、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即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如不如实填写或者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蒋学熙律师

蒋学熙律师

:北京市中银(西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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