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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归谁录音有效吗

其他 2024-09-04 13:45 标签: 录音 财产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录音资料则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
按照法律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而且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因此,即使是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除非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否则,该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录音作为离婚证据使用需要注意的问题:
1、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是真实的。
2、录音证据的合法性。
3、对方认可该录音资料,或虽提出反驳但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反驳理由不成立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证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或者人民法院调查、询问等双方当事人在场时陈述证言的,视为出庭作证。
双方当事人同意证人以其他方式作证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段林林律师

段林林律师

四川锐思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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