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险情是人为的;此时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赔偿责任。
2、险情是自然原因产生的;此时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3、损失是由于避险超过必要限度或采取的避险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此时避险人应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2024-09-21 10:29
1、险情是人为的;此时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赔偿责任。
2、险情是自然原因产生的;此时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3、损失是由于避险超过必要限度或采取的避险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此时避险人应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2022-08-12 14:13
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采 取的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则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等。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规定【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2024-11-23 09:21
1、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2、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
3、因紧急避险采取的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2025-08-29 17:24
一、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责任划分:
1、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2、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2025-11-15 15:51
法规解读:
(一)农田、养殖场及柠条树林等将按前3年年均年产值的50%-70%给予赔偿。
具体赔付比例将依据蓄滞洪区实际受损程度由当地省级政府作出决定。
(二)对于房屋损失,按其遭受水灾损失的70%进行抵偿。
(三)对于农户家中的农业机械、役畜及其耐用消费品,按损失的50%给予赔偿。
若这些财产的登记总价值低于2000元,则全额赔偿;若高于2000元但低于4000元,则以2000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