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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适用范围?

其他 2024-08-23 10:41 标签: 适用范围 监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适用范围如下:
1、涉嫌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人员;
2、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
3、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及特定人员;
4、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或涉嫌职务违法的被调查人。
监察,用于对机关或工作人员的监督(督促)考察及检举。如果面对的目标是环境、仪表等,用监测、监视、监控等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一)处理。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决定。
(二)建议。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三)问责。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照权限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四)移送起诉。对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被调查人、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检察机关依法对被移交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张宵莉律师

张宵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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