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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稽查多久要结案

刑事辩护 2024-08-19 09:23 标签: 海关稽查

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王同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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