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是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人;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试听资料、电子数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021-05-29 17:06
预期违约的证据有:能够证明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2024-05-10 10:56
刑事证据包括:
(1)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存在位置、物理属性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2)书证,指以文字、符号、图画以及三者组合体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
(3)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表现形式为书面、口头、音像资料。
(4)被害人陈述,在被害人是单位的情况下,由于单位缺乏向司法机关进行陈述的能力,故通常都是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相关人员代替单位向司法机关做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2020-10-20 16:41
从盗窃罪的证明对象入手,可以从盗窃罪的主体证据、行为证据、结果证据、主观证据、情节证据等层面确立证据标准。
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上述的证据都是法定的证据类型,用作定罪的证据分别要证明存在盗窃罪案件的事实、情节的轻重、确系犯罪嫌疑人作为。
比较有力的定罪证据如记录盗窃案件经过的监控录像。若是难以确证的话,应从有利于被告的角度,疑罪从无。
2022-08-12 16:09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可能是袒护亲友、挟私报复、贪利图财等,但是不同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2022-01-14 15:04
证据在案件的审理、侦破过程中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在证据中,一般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两种,它们的作用也有不同。一、直接证据的作用:1、直接证据可以对案件主要事实进行直截了当的证明。 2、间接证据的作用:1、排除犯罪嫌;2、发现和获取直接证据的线索;3、鉴别、印证、强化直接证据;4、独立的证明功能。二、间接证据的作用:1、排除犯罪嫌疑,2、发现和获取直接证据的线索,3、鉴别、印证、强化直接证据,4、独立的证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