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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量刑标准

刑事辩护 2024-07-09 09:49 标签: 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资产损失涉嫌的具体罪名包括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
犯前款罪,情节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后款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私分国有资产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私分罚没财物罪】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杨亚丽律师

杨亚丽律师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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