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土地确权的原则和方法有哪些

其他 2024-07-04 10:46 标签: 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的原则和方法是:
(一)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
(二)各个部门密切配合、信息共享的协调配合原则;
(三)土地登记机关明确依据、条件、程序、内容的公示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国土资源部受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用岛的登记,由国土资源部受理,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依照国土资源部《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等规定办理。

王宝太律师

王宝太律师

河南有道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公司法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