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医鉴定的程序为:
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
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
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补充鉴定: (一)原委托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二)委托人就原委托鉴定事项提供新的鉴定材料的; (三)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应当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 五、重新鉴定,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 六、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2024-04-15 15:31
法医鉴定程序如下:首先法医会收到鉴定申请并在3天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法医受理后会进行鉴定,包括自行鉴定和转件联合选定人员进行鉴定,最后法医会发出鉴定文书,期限为决定受理委托鉴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2026-03-13 08:55
不是进行了法医鉴定后就算立案,是否立案要由公安机关决定,如果是伤害案件,经过鉴定受害人为轻伤的,则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因为其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犯罪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5-05-09 09:58
伤情鉴定和法医鉴定的区别为:概念不同、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目的不同等,伤情鉴定是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程度,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而法医鉴定是运用医学、生物学、人类学及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对与人身有关的活体、尸体及生物物证等的检验鉴定工作。
2025-01-04 10:05
法医鉴定跟伤残鉴定的区别:
一、伤残鉴定的是残疾等级;法医鉴定的是构成什么伤(分轻伤、重伤、轻微伤)是伤情鉴定。
二、伤残鉴定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法医鉴定由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鉴定。
2026-03-20 16:41
法医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
一、意义不同。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法医鉴定是指人体伤害鉴定,不一定达到残疾的标准。
二、作用不同。法医鉴定是由法医根据伤情作出判定供公安机关办案需要。伤残鉴定是由指定律证事务所或社保部门(工伤)作出,供民事或工伤赔偿及相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