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应当支付利息。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还应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2022-08-10 14:15
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在工程合同中约定了支付利息的这个条件的话,那么当然可以要对方的利息了,如果没有约定的话一般也是按照对方工程欠款发生时的时间开始进行计算。
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一年,自承包人催告发包人给付工程价款期间届满之日起算。
2022-08-10 16:45
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在工程合同中约定了支付利息的这个条件的话,那么当然可以要对方的利息了,如果没有约定的话一般也是按照对方工程欠款发生时的时间开始进行计算。
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一年,自承包 人催 告发包人给付工程价款期间届满之日起算。
2024-05-30 11:01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因此在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日期和利息的情况下,该笔借款应当认定为不定期无息借款。
2024-03-13 13:53
逾期付款要支付一定的利息。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逾期利息的,按照约定支付,但是不得超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的4倍。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利息或约定不明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2025-07-31 09:59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计付。
利息应该跟着本金走,应当什么时候支付本金,未按约定支付的,就应当什么时候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