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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不退还规定

建筑工程 2024-06-28 14:01 标签: 退还 投标 保证金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3)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4)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支付后,未参与投标、未中标、未违反投标程序的,退还投标保证金。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张学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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