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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公证书是否有期限?

其他 2024-06-20 11:03 标签: 公证书 拆迁安置

房屋拆迁安置公证书是没有期限的,但如果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可以申请撤销公证书。
公证的流程有:
1、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填写公证申请表。
3、公证部门受理、并进行资料审查。
4、承办公证员拟制公证书,出具公证书。
5、送达公证书并签字。
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胡雪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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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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