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生育奖励假是必须执行的吗

劳动工伤 2024-06-15 11:11 标签: 生育 奖励

生育奖励假是必须执行的。如果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也就是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贾彬杰律师

贾彬杰律师

内蒙古耀博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劳动工伤 刑事辩护 征地拆迁 法律顾问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经济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