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死刑的处理方式: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5-05-10 11:42
1、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2、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3、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1)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属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2)通知罪犯家属在期限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
2025-12-05 09:19
(1)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2025-05-22 16:57
1、被判处死刑的,会在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的七日以内交付执行。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并且可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2、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2025-04-23 16:45
死刑包括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两方面内容。
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没有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的人不适用死刑。
2024-08-17 09:12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一、执行死刑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二、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