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外国人如何收养中国儿童

其他 2024-06-12 11:05 标签: 收养 儿童 外国

外国人收养中国儿童的方式为:外国人提供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的书面材料,以及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等,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符合条件的,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九条 【涉外收养】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刘强律师

刘强律师

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