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可以同时存在吗

征地拆迁 2024-05-29 15:14 标签: 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其中,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用益物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同一不动产之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张文煜律师

张文煜律师

广东实德(佛山)律师事务所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经济纠纷 金融证券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