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刑过去是由警察执行,现在由法医执行。
2、过去的死刑执行是采用枪决,一般由检察派员监督、法院审判人员负责组织、武警负责执行,但近年来,武警不再参与直接执行事项,而由法警负责执行,现在普遍采用注射形式,则具体执行时由法医负责注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2024-07-17 09:59
1、死刑过去是由警察执行,现在由法医执行。
2、过去的死刑执行是采用枪决,一般由检察派员监督、法院审判人员负责组织、武警负责执行,但近年来,武警不再参与直接执行事项,而由法警负责执行,现在普遍采用注射形式,则具体执行时由法医负责注射。
2024-11-05 09:31
关于死刑犯行刑作业的相关流程如下:
首先,在执行死刑前,罪犯如有向法院提出会见其亲属或律师的请求,或者其家属也提出了会面的要求,那么,人民法院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批准此项申请;
其次,对于那些决定执行死刑而等待实施的罪犯,在执行命令下发三日之前,应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的意见,派专员进行现场监督;
第三,进行死刑执行时,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应对罪犯的身份进行详细核实与确认,并确保被执行者是经过正式审判程序判定为死刑的罪犯,以预防错判的发生,同时还需询问罪犯是否有告别的遗漏和信件等特殊物品,并保留验证结果的记录,再将执行任务交予执行人员,按照法定流程完成执行死刑作业;
最后,所有执行死刑的过程都应公开透明,严禁任何涉嫌侮辱被执行者人格法医应确认罪犯确实已经死亡,而在场书记员则需要细心制作执行纪录。
2025-05-24 11:17
1、枪毙,即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行刑时死刑犯采取跪姿,行刑人员(警察,有别于普通警察)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如果一枪打偏了,再补一枪,直至犯人死亡,经过法医确认,犯人已死,然后尸体就近火化,不通知家属领回尸体。
2、注射,这是近来使用较多的死刑执行方法,行刑时犯人被绑在椅子上,由法医向犯人的手臂静脉注射药剂(一般顺序为麻醉剂、肌肉松弛剂和心跳阻滞剂),犯人一般在几分钟内因心跳停止而死亡。经法医确认,通知家属领回尸体,自行火化。
2022-08-10 08:51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2024-04-07 11:36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人或者其近亲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