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该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项规划。
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
再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接着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等手续。
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国土资源局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2024-05-28 11:47
1、搬迁费。征收住宅的,按套一次性搬迁费,由1000元调整为2000元;
2、临时安置费。按约定的过渡期限,每户每月由1300元调整为1500元;
3、装饰装修补偿费。简装修的,由30元/㎡调整为50元/㎡;精装修的,由60元/㎡调整为100元/㎡。
2025-09-10 15:02
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该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项规划。
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
再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接着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等手续。
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国土资源局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
2025-08-20 11:04
1、搬迁费。征收住宅的,按套一次性搬迁费,由1000元调整为2000元;
2、临时安置费。按约定的过渡期限,每户每月由1300元调整为1500元;
3、装饰装修补偿费。简装修的,由30元/㎡调整为50元/㎡;精装修的,由60元/㎡调整为100元/㎡。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
2025-03-11 16:05
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该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项规划。
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
再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接着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等手续。
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国土资源局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
2024-08-07 14:05
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该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项规划。
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
再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接着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等手续。
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国土资源局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