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025-10-22 14:49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025-03-11 15:51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024-04-28 14:53
认定卖淫嫖娼行为,除了嫌疑人的供述外,公安民警还应调查的其他证据,如:民警当场抓获时民警的证言;或者现场的有关物证或书证;或者能够证明卖淫嫖娼的视听资料;或者介绍或容留人的证言;或者其他人证、物证等。
2026-09-09 17:18
在此判定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时,除参考相关犯罪份子的口头陈述外,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应对以下各类证据展开深度调查和取证工作:
首先,民警在现场抓捕行动中对整个过程的详细描述以及他们的个人证词都应列入考虑范围内;
另外,现场相关的文书证据、实物证据或称谓为视听资料的证据也都有可能成为决定性证据;
此外,若能取得更为直接和有力的证词如对于此类问题持肯定立场的介绍人或容留者发言,那将会大大增加我们最终判断此项指控是否成立的可能性;
最后,其他类型的人证或者物证,只要能证明涉嫌卖淫嫖娼的事实真相,同样应被重视起来并加以研究利用。
2026-05-19 09:05
事后抓嫖拘留还是罚款,由公安机关决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据此,嫖娼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具体是处拘留还是处罚款,由公安机关根据其违法程度确定。
嫖娼被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若是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年龄已经超过了70周岁的、年龄在14-16周岁的、年龄在16-18周岁的但属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不予执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