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有案底,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应予立案追诉。只要立案经过司法判决就有案底。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2024-05-08 13:59
不算吸毒史,但是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会根据情形严重程度不同,分别给予从轻到重的处罚。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或者允许他人在自己管理的场所内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犯本罪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025-02-19 10:34
容留他人吸毒的立案标准:
1、行为人容留他人吸毒2次以上的;
2、实施了一次性为3人以上提供吸毒场所等容留吸毒行为的;
3、曾因容留他人吸毒被予以行政处罚后再犯的;
4、对未成年人吸毒予以容留的;
5、具有牟利的目的而为他人吸毒予以容留的;
6、因其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的。
2022-08-19 11:38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应当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022-08-25 16:08
首先举报的应当是事实,而不能是主观臆断的事情,也就是说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要负责,对于吸毒只要举报人亲眼见到他人吸毒或正在准备吸毒的行为即可举报。举报吸毒的几种途径:
1、电话举报,举报人可以打110或者各级公安机关公布的举报电话。
2、来访举报,举报人可以直接到各级公安机关当面举报。
3、来信举报,举报人可以写举报信邮寄到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
4、其他方式,举报人可以采取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其他方式向各级公安机关举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2025-05-13 16:59
(一)勘验、检查、辨认笔录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方位图及照片、搜查笔录、人身照片、检查笔录、辨认笔录及照片(证人、犯罪嫌疑人对犯罪现场、犯罪嫌疑人、与犯罪相关的场所、器械、物品等的辨认);
(二)鉴定意见
吸毒人员的性病检查,尿检、毒品鉴定等;
(三)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1、记载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况的现场监控录像、录音资料;
2、现场当事人、证人用手机、相机等设备拍摄的反映案件情况的资料。
3、犯罪嫌疑人注册的社交网站、使用的手机应用中与案件有关的资料;
4、调取的证据要程序合法,证人提供的录音等要有来源说明。
(四)物证、书证
1、扣押的毒品、清单;
2、吸食、注射、装储毒品工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