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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

合同纠纷 2020-10-09 10:57 标签: 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谭利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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