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既有人保又有物保怎么承担责任

债权债务 2022-08-20 15:56 标签: 债权债务 人保物保

《民法典》第176条规定: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了担保人承担责任的顺序,则债权人可按约定的顺序实现债权。

罗丹律师

罗丹律师

四川上行律师事务所

建筑工程 婚姻家庭 劳动工伤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