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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开庭是否调解

婚姻家庭 2021-02-25 15:19 标签: 离婚 起诉 调解

  夫妻起诉离婚,法院在开庭审理前,一般会组织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会制作调解书。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拾景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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